1、店铺命名需要注意什么?
店铺名称不得与已经通过审核的店铺名称重复。若两个或以上店铺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店铺名称,新零售联盟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,未通过审核的店铺需要更换店铺名称后重新提交申请。
未经新零售联盟许可,店铺名称、店铺标识、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“新零售联盟特许”、“新零售联盟授权”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。
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有效证明文件,店铺名称、店铺标识、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“特约经营”、“特约经销”、“总经销”、“总代理”、“厂家认证”、“官方店铺”或其他可能使买家误认为该店铺已经取得相应品牌授权的内容。
个人店铺的店铺名称不得使用“旗舰”、“专卖”、“专营”、“官方”、“直营”、“官字”、“官方认证”、“官方授权”、“特许经营”、“特约经销”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。
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、网址、二维码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(如QQ号码、微信号等)。
店铺名称不得包含具有下列情形的内容:
(1) 有损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有损民族尊严的;
(2)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;
(3) 夸大宣传、可能误导公众的;
(4) 外国国家或地区的名称;
(5) 国际组织的名称;
(6) 政治敏感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领导人姓名、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;
(7)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、有消极政治影响,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、带有歧视性的;
(8) 与经营主体无关,含有除新零售联盟外的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信息;
(9)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善良风俗的。
2、旗舰店、专卖店、专营店怎么命名?
旗舰店命名格式为:品牌名+类目(选填)+旗舰店
专卖店命名格式:品牌名+商号+专卖店(当品牌名与商号一致,命名格式:品牌名+类目+专卖店)
专营店命名格式:商号+类目+专营店
备注:
(1) 在选择类目名时,若选择“自定义”,可自行填写类目,若选择“无”,则不显示类目;
(2) 商号是指用来区分不同企业的关键词,例如:上海欢乐贸易有限公司,商号即为:欢乐;
(3) 详细命名规则以《新零售联盟店铺命名规则为准》。